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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07-03-7)
自10月1日起,由商务部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《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开始实施。根据此办法,二手车的质量和售后服务将有法律保障,二手车交易将更加规范。
记者从西宁市一家二手车交易市场了解到,几乎所有的二手车购买者对新《办法》都表示欢迎。因为除国有资产外的二手车的鉴定评估均按照买卖双方自愿的原则,不再进行强制评估。另外,根据《办法》的规定,二手车的所有人可以不通过经纪机构、拍卖企业而将车直接出售给买方。准备购买二手车的詹先生说,这些规定不仅是尊重消费者的表现,还大大降低了二手车的交易成本。一位经营二手车的个体老板李先生告诉记者,“新《办法》毫无疑问将引起二手车交易市场的震动,一些‘小店’将被淘汰,扩大规模、科学管理、规范运营才是生存发展之路。” 来源:西宁晚报 作者 王宝平
上传者:sk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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